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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igration Law Articles and News 法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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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新增勞工移民快速審理服務
最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中心(USCIS)宣佈新增第三類勞工(EB-3)兩個分類為快速審理服務,允許美國企業通過支付$1,000元快速審理費用來獲得15天審理他們案件的服務。
什麼是快速審理?
快速審理服務是保証在15天以內審批某些勞工雇用方面的請愿或申請。USCIS如果在收到填妥快速審理的15天內未能審理完畢請愿或申請,將會退還快速審理服務的費用。USCIS一般會在15天內發出一封批准書或者其他決定的通知書給請愿者或申請人。只有辦理了此類申請的申請雇主、或者申請人的律師可以要求快速審理服務。另外,為了加速審理進程,參與這一計劃的申請人可以使用專用的電話號碼和網址上網查詢他們案件的狀況以及提出任何與之有關的問題。
新增加的快速審理項目
從8月28日開始,USCIS開始接受EB-3快速審理服務的申請,但只接受EB-3中兩類人士的申請,這兩類的人士是:EB-3的專業人士(必須是有學土學位的專業人士);以及EB-3的技術工人(指移民人士具備履行職業技能所要求的至少受過兩年教育、培訓或經驗的條件)。雇主申辦這兩類勞工時要填寫的表格是外籍人士之移民請愿書即I-140表格。此種快速審理不適用在那些不要求受過兩年教育、培訓或經驗的其他EB-3類工作。
另外,USCIS己經修改并公佈了一個新的申請快速審理服務表格即I-907表格,此表格包括最新增加的EB-3兩個分類的快速審理服務。任何在2006年8月28日前遞交的快速審理申請必須使用舊表格,8月28日之后申請則必須使用新表格I-907。USCIS不會接受任何在2006年8月28日之前要求I-140表格快速審理服務的申請。
從2001年起,移民局己經設有快速審理服務,如今仍將繼續為所有指定的快速審理項目提供服務,這類非移民勞工快速審理服務包括:E類國家間簽有協議的商人和投資者;H-1B類專業人土;H-2B類暫時性為農業服務的勞工;H-3類實習生;L類外派公司人員內部調動;O類特殊人才及提供主要服務的外籍人士;P類演藝界人士和運動員及相關服務人士;以及Q類國際文化交流學者;R類宗教人士和來自加拿大、墨西哥的NAFTA專業人士。新增設的勞工移民快速審理服務旨在幫助雇主能夠更快捷地申請所需要的專業人士和技術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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